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空调询价采购报价表HAZC新2008110256

(编号:HAZC新2008110256)
 
项目
名称
数量
采购货物品牌型号及其相关配置
是 否
响 应
单 价
总 价
挂式
空调
15台
KFR-35GW/N5
冷热量
功率
运行
噪音
循环风量(m3/h)
能效比
 
 
 
制热量(W)
制冷量(W)
辅助电加热(W)
制热功率(W)
制冷功率(W)
辅热功率(W)
室内机
(低档)
室外
≥600
≥2.79
 
 
 
≥4200
≥3500
600≤辅热≤800
≤1350
≤1250
600≤辅热≤800
≤30
≤50
 
 
 
柜式
空调
4台
KFR-72LW/N5
≥8250
≥7200
2000≤辅热≤2300
≤2850
≤2820
2000≤辅热≤2300
≤41
≤56
≥1100
≥2.59
 
 
 
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1、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并且在我中心经登记、审核的供应商,未经我中心登记、审核的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一天到我中心计划科登记、审核。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五楼 502室,联系电话:0517-83638015。
2、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日下午15:4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时间:2008年12月1日下午15:4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中心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报价表递交地点: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深圳路16号淮安市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五室。
5、此报价表务请各报价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
7、各报价人在报价前必须向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壹万元询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报价时必须携带现金或转帐支票和银行开具的当日余额确认函。)
8、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保险、调试、安装、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9、附上述货物市场价        元。(请报价人填写)
10、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见证后10个工作日供货到位。
11、本次询价结果将在淮安政府采购网公示1天,公示无疑义后一日内(节假日除外)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市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12、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技术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尹亚明13301406166
13、货物配置及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报35型空调:整体面板、大屏幕液晶遥控器、独立电辅热键、遥控器设“超强”键-急速制冷/热
2)供应商所报72型空调:出风口自动闭合、大LED显示、独立电辅热键、遥控器设“超强”键-急速制冷/热、特设童锁功能
3)所有空调安装内外机连接管必须是纯铜管。
4)所有空调整机必须保修六年。
5)机器出现故障后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用户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修复故障。
6)所有空调六年内每年必须免费保养一次。
7)采购人建议品牌为:格力、海尔、美的等。供应商可选用采购人建议品牌,也可选用不低于采购人建议品牌档次的品牌。
8)供应商所报产品必须具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三个认证证书(提供复印件);
15、付款方式
货物安装到位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的50%,使用1个月无质量问题付合同总价的40%,余款在1年内付清(不计利息)。
16、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报价人签字(必须盖章):
报价单位联系人(必须填写)
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200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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