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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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名称
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交地 方式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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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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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2 |
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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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州区板闸安置 小区地块(2008G100C23)号 |
楚州区淮城镇 |
B地块 |
42997 |
64.49 |
商业 居住 |
40 70 |
净地 |
高层
≤2.0
多层
≤1.5 |
高层
≤25
多层
≤28 |
≥30 |
6630 |
20万元整
或其整倍数 |
1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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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地块 |
107344 |
16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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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地块 |
70702 |
10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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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21043 |
33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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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规划设计指标以规划局批准的各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以外,均可参加竞买。既可独立竞买,也可联名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上述地块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2日至2008年12月5日,到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楚州分局交易大厅(地点:楚州区东长街171号)获取。
五、上述地块申请人可于2008年12月16日16∶00时之前,到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楚州分局提交书面申请。
提交书面竞买申请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书;
(2)法人申请的,应提交:
①单位有效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自然人申请的,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4)其他组织申请的,应提交:
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
②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
①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
②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③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6)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本次地块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与提交书面申请时间相同。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受理申请后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和时间为:淮安市国土资源局楚州分局交易中心,挂牌时间为:2008年12月9日至2008年12月18日9∶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出让人根据竞买人要求随时组织对出让地块进行现场勘察;竞买人也可自行勘察,费用自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85934475
联 系 人:朱劲飞
开户单位:淮安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淮安北京路支行
账 号:80801005100012789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